2020東京奧運會代表隊選拔機制
有關2020東京奧運會代表隊選拔機制,遴選小組將根據以下的準則為遴選運動員的基準,遴選出最合適的運動員代表香港參加2020東京奧運會,選拔機制準則如下:
1. 公路項目選拔機制:
選拔男子個人公路賽奧運代表時,遴選小組將根據以下準則遴選:
a. 國際單車聯盟亞洲巡迴賽排名 (10%)
b. 2019香港公路單車錦標賽 – 男子個人公路賽成績 (10%)
c. 2019亞洲公路單車錦標賽 – 男子個人公路賽成績 (10%)
d. 2021全國公路錦標賽(6月2日) –男子個人公路賽成績 (15%)***
e. 公路坡路測試賽(5月23日) (20%)
f. 公路坡路測試賽2(安排全國公路錦標賽一星期後進行) (15%)***
g. 教練評語的準則 (10%)
教練就候選運動員的表現,根據以下三方面,給予運動員客觀的評核:
i. 訓練態度,是否積極配合完成教練所作的訓練計劃,投入程度是否足夠。
ii. 健康狀況,如身體有傷病等,能否承擔和勝任比賽任務。
iii. 團隊精神,在團隊中是否起到積極和正面的作用。
g. 個別大型運動會的準則 (10%)
遴選小組將以過去三年大型運動會成績作為遴選時之參考因素。
***由於組委會將全國公路錦標賽的坡路賽段改為平路,以及奧運選拔需要具坡路有關的競賽能力,因此於全國公路錦標賽舉行一星期後增加公路坡路測試賽。分數比重亦因此而修訂。
2. 場地項目參賽資格:
曾參加奧運資格賽的運動員,並於該參賽項目獲取最少10分UCI積分,方有資格成為候選運動員。
UCI訂立可獲取奧運積分的資格賽包括:2019 UCI場地世錦賽、2020 UCI場地世錦賽、2018-19 UCI場地世界杯各分站、2019-20 UCI場地世界杯各分站、2019印尼場地亞錦賽及2020韓國場地亞錦賽。
場地項目選拔機制:
遴選小組將根據以下準則遴選場地項目:男子精英全能賽**、女子精英爭先賽、女子精英凱琳賽、女子精英全能賽*、女子精英麥迪遜賽及男子精英麥迪遜賽**
*女子全能賽:參賽名額由女子麥迪遜賽直接入圍而產生,因此已入選參加奧運會的運動員才有資格成為此項目的候選運動員,遴選小組將按上述準則遴選出最合適的運動員。
**男子全能賽及麥迪遜賽:香港隊暫被列入候補名額,若奧組委通知可獲參賽名額,遴選小組將按上述準則遴選出最合適的運動員。
a. 奧運資格賽獲取的UCI積分的準則 (20%)
以2019 UCI場地世錦賽、2020 UCI場地世錦賽、2018-19 UCI場地世界杯各分站、2019-20 UCI場地世界杯各分站、2019印尼場地亞錦賽及2020韓國場地亞錦賽所獲取的總績分計算。
b. 「2019香港場地單車錦標賽」的準則 (10%)
c. 「全國場地單車聯賽第一、二站、全國場地錦標賽及UCI場地國家杯香港站」的準則 (50%)
i. 2021全國場地單車聯賽第一站 (4月14-18日)
ii. 2021全國場地單車聯賽第二站 (4月23-27日)
iii. 全國場地單車錦標賽 (5月8-13日)
iv. UCI場地國家杯香港站 (5月13-16日)
d. 「教練評語」的準則 (10%)
教練就候選運動員的表現,根據以下三方面,給予運動員客觀的評核:
i. 訓練態度,是否積極配合完成教練所作的訓練計劃,投入程度是否足夠。
ii. 健康狀況,如身體有傷病等,能否承擔和勝任比賽任務。
iii. 團隊精神,在團隊中是否起到積極和正面的作用。
e. 個別大型運動會的準則 (10%)
遴選小組將以過去三年大型運動會成績作為遴選時之參考因素。
3. 遴選小組將以以上提及之比賽排名為考慮的主導,並以「教練評語」及「個別大型運動會」兩方面的資料作為參考數據,對候選的運動員作綜合的評估,希望以公平為原則,甄選出最為合適的運動員代表香港參加2020東京奧運會。
4. 上訴機制:
倘若有關運動員對於本會遴選小組就「2020東京奧運會代表隊」名單,表示不贊成,有關當事人必須於有關名單通告發出日期起七天內以書面形式向本會委員會提出理據申請上訴。逾期申請,將不獲處理,敬請留意。
如遇任何爭議,中國香港單車總會有限公司保留最終決定的權利,而有關決定將為最終定論並具有約束力。
如有疑問,歡迎致電25048184與本會職員聯絡。
謹此通知!
中國香港單車總會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日